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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自媒体运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 19:22    作者:    点击:[]

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自媒体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官方自媒体(以下简称项目自媒体)的运营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项目自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及粉丝互动作用,促进项目在自媒体平台的多样性宣传,扩大项目对外知名度,提升项目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项目自媒体是指以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包括简称及其外文)的名义在提供公众账号注册使用服务的网络平台上认证、建设的各类公众号,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抖音号、APP移动客户端等。以个人身份申请注册,用于项目宣传推广(在线直播、视频播放、图文文章等形式),传播内容涉及项目新闻发布、招生活动通告、相关行业文章原创及转载等,以上各类自媒体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项目自媒体运营管理机制及职责

第一条 项目自媒体运营管理应设专人负责制,设立自媒体运营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确保项目自媒体运营的规范及定期的申报、审核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条 项目自媒体运营负责人及管理人需进行详细信息登记记录,管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的,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及时收回管理权限,确认离岗人员个人账号与项目自媒体账号没有任何关联。管理员更换后要及时变更相关密码,重新审查并熟练应用各项设置。

第三条项目自媒体运营管理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新开通项目自媒体的报备、开通材料提交、账号设置工作;

2 负责项目自媒体账号的年度审核提交工作;

3 负责项目自媒体账号的登录信息管理及定期更新工作;

4 负责项目自媒体展示板块设计、调整更新及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项目自媒体发布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工作;

6负责项目自媒体发布信息的一审工作及上级领导审核提交工作。

第三章 项目自媒体开通报备流程

项目自媒体开通及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及规范。开通流程应按以下步骤完成:

首先 向项目管委会提交关于新开通的项目自媒体使用申请;

其次 向山东大学党委宣传部提交自媒体开通申请报备材料;

最后 申请相关自媒体开通所需资质材料,完成新的项目自媒体开通工作。

第四章 项目自媒体信息审核流程及发布制度

第一条项目自媒体的信息发布应严格遵守“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设立多级审核,先由管理人员进行初审,交由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二级审查,最终交由项目自媒体负责人进行三级审查。

第二条项目自媒体发布内容应坚持原创原则,非原创内容必须要取得资源授权,注明出处。在使用互联网免费资源时,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视频、图片。项目自媒体在转载新闻信息时,应当转载中央或省、市等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转载或引用来源不明的信息或数据。

第三条 项目自媒体管理员应及时搜集项目相关动态信息组织编辑、审核、发布,项目各部门根据职能及时向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项目考察活动等信息由项目办公室提供;

2、在校学生活动信息、往届优秀学生发展信息等由项目各年级主任提供;

3、招生宣传信息的更新由合作方市场部提供。

第四条项目动态类新闻内容发布应在管理员拿到信息后的48小时内完成编辑并提交相关领导进行审核,最晚发布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常规信息发布在编辑完成后及时提交审核,在相关领导审核后的12小时内完成信息发布。

第五条项目新闻动态、招生通告等涉及项目形象展示及招生推广的重要内容要做到自媒体发布时间统一、内容一致,包括官方网站、微信订阅号、微博、微信朋友圈等以及其他开通中的项目自媒体账号。

第六条项目自媒体不得发布、复制、传播以下信息: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2.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信息;

3.损害学校(或项目)形象及扰乱项目正常秩序的信息;

4.谣言或未经证实的信息;

5.与项目无关的商业广告宣传信息。

第七条 项目自媒体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管理规定,严禁发布、转载涉密信息。

第八条对于项目自媒体已发布的信息,要做到定期内容更新检查,对于已经发布并且失效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或调整,确保项目自媒体发布内容的有效性。

第九条项目自媒体发布的内容必须注明责任编辑,确保责任到人。

第十条项目自媒体对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跟帖评论负有管理责任。

第五章 项目自媒体的安全管理

第一条 所有项目自媒体账号密码由项目自媒体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未授权人员泄漏。

第二条 所有项目自媒体账号密码都应设置为强密码,密码设置规则为:字母、特殊字符、数字三种类型的组合,密码长度不少于12位。项目自媒体登录及修改信息时必须关联管理人员手机,经手机端确认方能登录或修改信息。

第三条项目自媒体账号密码要做到定期更新,确保账号信息安全;如项目自媒体管理人员岗位调整,管理员更换后要及时变更相关密码,重新审查并熟练应用各项设置。

第四条项目自媒体账号管理权限的授权必须得到项目自媒体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操作,项目自媒体账号在未经项目自媒体负责人批准情况下不得私自关联任何个人账号以及第三方应用,用于项目的信息发布。

第五条 项目自媒体管理员发现自媒体平台有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展示页面或功能运行不正常,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尽快做出应对调整。

第六条对于项目自媒体后台登录的终端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设备要做到定期安全检测,防范网络病毒侵害。

第六章  附则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各类自媒体平台,自201991日起执行。

 

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20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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