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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 19:22    作者:    点击:[]

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一、   评选目的:表彰优秀学生,树立典型、推动该项目学风建设。

二、   评选标准:优秀学生应当全面做到以下五方面:成绩优秀(专业课一年半的GPA85分及以上,并要求第四学期的专业课期中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英语的TOFEL成绩在57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遵守纪律、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三、   评选时间:2002级开始,各年级在第二学年的最后一个月内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

四、   评选流程:班主任按照本年级总人数的20%以内推选候选人,经该项目办公室审查,符合优秀学生条件者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在有效投票总数的50%(含)以上的学生报经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被确认为本年级优秀学生。

五、   表彰办法:在本年级的结业典礼上,由校领导与该项目管理委员会领导为优秀学生颁发奖励证书。

 

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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