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评选目的:表彰优秀学生,推动该项目学生的学风水平不断提高。
二.评选标准:优秀学生应当全面做到以下五方面: 成绩优秀(专业课一年半的GPA在85分以上,并要求第四学期的专业课期中考试平均成绩也在85分以上,英语的TOFEL成绩在570分以上) 遵守纪律(特别注意考勤情况良好) 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三.评选时间:自2002级开始,各年级在第二学年的最后一个月内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
四.评选办法:首先按照各班总人数的20%以内推选候选人,由该项目办公室审查符合优秀学生条件者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组织全年级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结果得票在选票总数50%以上者被确认为本年级优秀学生。
五.表彰办法:在本年级的结业典礼会上,由校领导与该项目管委会领导颁发奖励证书。
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2004.05.12